新修订的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将针对铜陵市药店整体状况,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,规范药品经营行为,指导企业进行合理调整,确保在新规范正式实施前整改到位,切实保障铜陵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。
据了解,此次修订的规范是我国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,是对药品经营活动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规范要求的一次较大提升。与现行规范相比,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,将全面理顺药品批发、零售等各个环节,有效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。据悉,新规范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,强化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等重点环节,药品零售企业应该配备执业药师,指导合理用药;同时还要求,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,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,负责处方审核,指导合理用药。新规范设置3年过渡期,到2016 年,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,将依据《药品管理法》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。
据介绍,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将针对铜陵市药店整体状况,采取走访调研、集中培训、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宣传新规范,指导企业进行合理调整,确保在新规范正式实施前整改到位,同时该局将严格监督实施新规范,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,规范药品经营行为,切实保障铜陵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