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鞍山市643家药店今起实施五大信用分类管理,旨在打造“放心购药工程”,此举标志着马鞍山市药品安全信用机制建设正式实施。药店经营中被查获经营假药,将列入“黑名单”进行行政处罚,并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予以公示。
根据马鞍山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,马鞍山市所有药店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认定的方法,分为诚信、守信、警示、失信、严重失信五大等级。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店,在药品管理诚信经营等突出的将被认定为诚信等级,予以表彰和奖励;守信企业评为守信等级;被认定为警示、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,将通过约谈、书面警示、通报、责令限期改正,并增加监督检查和药品抽验频次等防范、提示、惩戒等措施,予以不同程度的惩戒,促使其转变为守信、诚信。药店经营一旦被查获经营假药,将列入“黑名单”进行行政处罚,并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公示。限期整改不到位的,依法吊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并收回《GSP认证证书》。
对评定为诚信等级的企业,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(GSP跟踪检查、专项检查和举报核查除外)。连续5年评定为药品安全守信等级的企业,或受到省局表彰2次(含市级的表彰)、国家局表彰1次(含省级的表彰),将直接评定为诚信等级企业,并颁发奖牌。
马鞍山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的出台,实现了与国家局、省局的生产、批发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的无缝对接,形成了对药品生产、批发、零售全程的安全信用分类管理,全面完善了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系统,确保百姓用药安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