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在医院购买这种药可以享受统筹待遇,但到统筹药店却不能。”日前,78岁的潘阿婆来到晚报向记者反映,她到我市一家定点统筹药店购买药物,怀疑该药店多收取费用,希望晚报帮助核实此事。
据潘阿婆讲述,她患有高血压、冠心病等慢性病。17日,她到一家医院看病,不巧的是,这家医院刚好没有某种药物。于是,她便到我市一家定点统筹药店去购买这种药,但该药店没有让她享受统筹待遇。而以往在医院购买这种药,能享受统筹待遇。
令老人更加郁闷的是,当天药店划走她的钱后,却称目前药店没有这种药,叫她第二天过来。当天下午 ,药店又突然打来电话,说可以给她退款。老人越想越不对劲 ,便来到晚报寻求帮助。
18日 ,记者来到这家药店了解情况。药店罗店长说 ,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 ,目前在定点统筹药店享受门诊慢性病统筹待遇的仅有冠心病(限支架术后患者)、慢性肾功能不全(限尿毒症透析治疗患者)等四种慢性病 ,潘阿婆的疾病不在这四种范围内 ,因此不能享受统筹待遇。潘阿婆来买药时 ,工作人员已将此情况向其说明。
罗店长拨打了潘阿婆电话 ,向老人解释此事 ,并称可以为老人送去药物或办理退款。老人表示理解。
根据老人的居住地 ,了解到离老人家比较近的一家医院有这种药 ,老人可到这家医院去购买并享受统筹待遇。老人对记者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 ,并表示既然交了钱还是要这家药店的药。
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 ,为规范对门诊慢性病就诊及药品外购的管理 ,缓解定点医院门诊接诊压力 ,同时为慢性病患者购药提供方便 ,从2011年9月1日起,我市实行部分门诊慢性病在定点就诊及药品定点外购管理。
从2011年9月1日起,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中,已办理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(肾、肝、骨髓、干细胞)、冠心病(限支架术后患者)、慢性肾功能不全(限尿毒症透析治疗患者)等三种门诊慢性病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员,可申请办理《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证》,持该证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开具外购药处方,到选定的Ⅰ类定点(统筹)药店购买对应病种的外购药目录中的相应药品,享受门诊慢性病统筹待遇。
同年11月1日,我市增加糖尿病(限病情稳定且需长期使用胰岛素注射剂治疗的糖尿病患者)作为门诊药品定点外购的慢性病病种。 |